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〔2025〕7号 点击查看原文 中央宣传部,税务总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,现就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通知如下: 一、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,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%减征;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,各省(... 文化事业建设费 税收优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