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内容

刘晓庆再涉偷税漏税?330 万借款变代言费,事件脉络全梳理

近期,74 岁的刘晓庆被举报偷税漏税,再一次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。

今年 4 月,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,举报内容直指刘晓庆名下的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,举报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 4 点:

  1. 借款转收入避税:2020 年刘晓庆关联公司向举报人借款 330 万,2021 年以 “形象代言费” 名义转入涉事传媒中心,该中心开出 42 张 6%税率的增值税发票,被指借此规避 27% 以上的个人所得税。
  2. 企业经营异常:涉事传媒中心无经营场地、无员工、未缴社保,基于这些情况,举报人怀疑该企业涉嫌虚假经营,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逃税,其发票开具行为可能并未对应真实业务。
  3. 股权零元转让存疑:刘晓庆将该公司 34% 股份,0 元转给使用虚假身份证人员的公司,举报人认为存在隐藏不良动机的可能,或许与资金转移、逃避监管或税务问题相关。
  4. 提及多次税务违规:举报称刘晓庆在上海有多次补税罚款记录,且关联其 2002 年公司偷逃税款的前科,引发公众对其税务诚信的深度关注。

举报一出,迅速引发轩然大波,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迅速受理案件,展开调查。

面对举报,刘晓庆于 5 月 15 日在社交平台发声,坚称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,自己与举报人素不相识,不存在任何交集,纯属恶意举报,表示本人及公司会全力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核实。

事实上,这不是刘晓庆首次卷入税务漩涡。

2002 年,其名下公司采取不列、少列收入,多列支出,虚假申报等手段,偷逃巨额税款。

最终,她的妹夫兼公司法人靖军获刑,刘晓庆本人虽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,但也经历了 422 天的羁押,个人财产遭拍卖用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近 2000 万元。


8 月 8 日,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通报,经过严谨核查,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刘晓庆及相关企业的涉税问题。


几乎同时,刘晓庆发布声明,强调自己将继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诚信纳税。


作为旁观者,我们能从这场风波中看到:无论名气大小,依法纳税是底线;公众需理性看待举报,税务监管也将持续守护税收公平。

而对企业主而言,合规经营才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石,以下4点请务必牢记:

  1. 业务留痕:关键环节存凭证
    借款、转账、开票等需保留完整材料(协议、流水、合同),尤其资金性质转换时,附真实业务依据,避免证据缺失陷争议。
  2. 关联企业:杜绝 “空壳化”
    名下公司需有实际场地、合规用工(缴社保)、真实业务,避免 “三无” 空壳企业,减少监管核查风险。
  3. 应对质疑:冷静配合 + 澄清
    遇举报 / 问询先查内部合规性,再配合监管提供材料;对不实信息,通过官方渠道澄清,必要时用法律维权。
  4. 税务自查:定期纠偏补漏洞
    定期核查税务(发票、申报、股权交易等),及时处理历史合规问题,避免旧账叠加新争议,影响企业信誉。


整理编辑:小财喵财税 | 专注深圳、广州企业注册、记账报税
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

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,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

少林寺香火钱要交税吗?3 类情况一文读懂